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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章工作场合只称温总和陆律师(3 / 7)

谨。”

“法律本身并不总有唯一答案。”

“很多问题即使由专业律师解释,客户也未必能完全理解。”

“用这句话做对外主张,容易让人误以为衡川能够把所有复杂问题简单化。”

温知夏点头。

“您的顾虑主要是‘被听懂’构成结果承诺?”

“对。”

“而且普通人这个表述,也可能产生居高临下的感觉。”

沉乔在旁边记录。

林澄打开前期访谈数据。

“我们测试过叁个版本。”

“‘让法律更易理解’。”

“‘让专业判断更清晰’。”

“以及目前这一版。”

“用户对第叁版的记忆度最高,且没有普遍认为受到冒犯。”

徐正清皱眉。

“测试样本多少?”

“一百二十人。”

“并不能代表衡川所有客户。”

“确实不能。”温知夏回答。

“调研支持方向,不替代决策。”

陆谨言一直没有发言。

他低头翻着策略文件。

直到温知夏切换下一页。

屏幕上出现一组拟用于社交媒体的内容标题。

【照片发到网上,别人就能随便使用吗?】

【合作时没签合同,还能维权吗?】

【商标证在手,为什么也可能不能使用?】

【公司说“都是行业惯例”,就一定合法吗?】

这些标题直接、明确。

比传统法律文章更接近普通用户的真实搜索。

温知夏说:

“知序希望衡川的内容先从问题进入。”

“不要在标题中堆迭法律术语。”

“也尽量避免‘关于某某法律适用问题的分析’这类内部写作方式。”

“用户不会先学习专业分类,再决定自己是否需要帮助。”

陆谨言终于抬头。

“第叁个标题不能直接使用。”

温知夏看向他。

“原因?”

“’商标证在手,也可能不能使用’容易制造结论性误导。”

“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受保护。”

“不能使用只发生在特定事实下。”

“比如权利取得存在不正当性、具体使用侵犯在先权利,或者使用方式超出核定范围。”

“标题省略前提,会让用户误解商标注册的基本效力。”

温知夏没有立即让步。

“标题的作用是让用户进入内容。”

“完整前提会在正文解释。”

“但标题已经传递判断。”

“用户未必阅读正文。”

“那任何问句都可能因为省略事实而产生风险。”

“风险程度不同。”

“这一标题触及商标制度最基本的稳定预期。”

会议室里的气氛慢慢紧起来。

其他人都没有插话。

温知夏放下翻页笔。

“陆律师认为应该怎么改?”

“先确认内容服务的具体案例。”

“如果讨论的是抢注后的权利滥用,可以写‘注册了商标,为什么还可能构成侵权’。”

“把问题限定在使用行为。”

“不要笼统说商标不能使用。”

沉乔立刻在文档里修改。

温知夏却继续问:

“这样对法律专业人员更准确。”

“对普通用户呢?”

“也能理解。”

“未必。”

“’构成侵权’仍然是结果语言。”

“很多用户真正困惑的是,我已经拿到商标证,为什么别人还说我不能用。”

陆谨言看着她。

“困惑可以保留,错误预期不能强化。”

“但如果表达只满足律师的准确,用户根本不点开,内容也没有机会解释。”

“衡川不是内容平台。”

“所以可以不考虑用户是否愿意看?”

“可以考虑。”

陆谨言语气依然平稳。

“但不能把传播效率放在法律准确之前。”

温知夏也没有提高声音。

“知序从未把传播效率放在准确之前。”

“我们讨论的是,准确是否只有律师习惯的表达方式。”

“如果任何通俗问题都要先写完全部前提,那不是准确。”

“是把正文搬到标题。”

陆谨言目光停在她脸上。

“我说的是必要前提。”

“谁判断必要?”

“专业律师。”

“专业律师是否需要解释,为什么这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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